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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达2565人

来源:聊城晚报  2024-11-27 0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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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林晨)11月22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1家,巡游出租汽车2042辆,从业人员2565人。为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形象,我市要求驾驶员在营运中应遵守相关规定。

  规定包括如下方面: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规范自身仪容仪表,衣着整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言行得体、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按照规定收费,主动给付乘客当次巡游出租汽车发票;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依次候客,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按照乘客指定目的地选择合理线路行驶,因故需改变原行驶路线,应当征得乘客同意;车内无乘客时使用空车标志,夜间运营时开启标志灯;配合处理有关投诉事宜和协助乘客查找遗失物品。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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