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要求,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摩托车考场设备设施需进行升级改造,自2024年6月4日起暂停该考场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工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因停考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8626990/2931889。
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4年6月4日
来源:“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微信公众号
2024-06-06 14: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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