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关于聊城市临清市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意见》《关于聊城市高唐县2023-072宗地、2024-001宗地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意见》,对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临清市一地块和高唐县两宗地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进行回复。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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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市临清市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意见
鲁文旅许〔2024〕303号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聊城市临清市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一)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聊文物字〔2024〕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聊城市临清市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一),总占地面积55516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
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关于聊城市高唐县2023-072宗地、2024-001宗地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意见
鲁文旅许〔2024〕309号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聊城市高唐县2023-072宗地、2024-001宗地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聊文物字〔2024〕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荆州博物馆对聊城市高唐县2023-072宗地、2024-001宗地,总占地面积55754.9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
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2024-02-23 16: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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