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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异味难退货,消协调解帮退款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5-03-15 12: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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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2025年2月,消费者吴女士向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在某家具城购买了价值1200元的床,收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吴女士多次联系商家要求处理,但是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吴女士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刻对该消费纠纷开展调查。经查发现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通过与双方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向吴女士退款1000元,邮费由吴女士承担。

  【案例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编辑: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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