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
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聊城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特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活动简介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发放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200万元,按照消费者在“惠循环”小程序中提交的完整合规且真实有效的申领信息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本次“聊城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与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及“聊城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消费补贴”活动不能重复参加,即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二、活动规则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起,按消费者在系统中提交信息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1.车辆价格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一次性补贴1500元(以发票价格为准);
2.车辆价格15万元以上,一次性补贴2000元(以发票价格为准)。
(三)申领条件
活动参与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活动时间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的个人消费者。
2.在活动时间内,在参与活动车企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四)补贴申领流程
1.旧车在线评估:
(1)消费者登录微信小程序“惠循环”,选择“我要卖车”。
(2)消费者在线评估旧车价格并选择入驻平台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点击“我要交易”后等待回收商或厂商联系。
(3)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登录“惠循环”,接收消费者的交易请求,点击“马上联系”,与消费者进行线下验车与交易。
2.信息上传:
旧车交易信息:(1)实名认证后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该辆旧车本次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或照片(须包含旧车车辆在2024年5月1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2)二手车交易日期必须在活动有效期内。
新车交易信息:(1)实名认证后需上传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购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或照片,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车辆;(2)新车交易日期必须在活动有效期内。
3.补贴审核发放:
消费者在本次活动中上传的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材料,每月25日开始审核,并经与交管部门信息核对无误后,于次月进行补贴发放,请提交申领的消费者及时登录“惠循环”小程序查看审核进度。
三、活动参与企业
(一)汽车销售企业:是指在聊城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具有二手车买卖资质的企业或市场。
四、活动组织
(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组织工作,引导相关企业、商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所需资金的筹措,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三)惠讯云(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的投放及自有渠道的宣传推广等工作,并进行全程金融级安全保障,定期出具对账数据。配合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和使用的咨询及投诉,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应的监督、绩效评价及审计等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二)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商务、税务和交管部门根据需要审查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消费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的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销商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消费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熔断机制。活动期间,主办方将实时监测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主办方有权提前终止活动,届时将下发公告通知。
本方案由聊城市商务局负责解释。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聊城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来源:“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
2024-05-02 17:55:58
2024-05-01 09:37:38
2024-05-01 09:35:31
2024-01-26 09:11:53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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