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张良伟)1月29日,在聊阳路石佛镇附近,一辆私家车突然自燃,交警和消防员联手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上午10时20分许,阳谷交警大队石佛中队几名交警沿聊阳路巡逻至石佛镇北2公里处时,远远看到一辆私家车停靠在路边,前机盖不断往外冒浓烟。带队交警张明功立即上前查看情况,了解到该车发生自燃,车主正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张明功立即和其他几名交警进行分工,做好交通疏导、协助灭火等工作。由于火势较大,仅靠警车及私家车主备用的便携式灭火器无法有效控制火势,数个灭火器用完后,火势依然不减,现场浓烟滚滚。幸好此时消防人员赶到,火势被控制住,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车辆受损情况。
阳谷交警及消防部门提醒各位车主,在行驶过程中闻到异味或发现有冒烟情况,应第一时间将车停靠在安全区域排查隐患。若是小火,应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若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千万不要贪恋财物,应及时跑到安全区域,拨打119寻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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