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姬翔 通讯员 赫鹏)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加强全市河道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聊城市政府日前以第47号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聊城市河道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作为聊城市第一部规范河道管理行为的规章,填补了聊城市河道管理立法空白。《办法》立足聊城实际,体现水城特色,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聚焦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改善河道水环境,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明晰河道事权与责任,发挥河道综合效益,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治理目标。
《办法》的出台,对于全面加强河道管理,维护良好水域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聊城市各有关部门将站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压紧责任链条,认真落实《办法》有关规定,提升河道管护水平,为建设“六个新聊城”注入澎湃的“水动力”。
2024-01-09 14:25:48
2024-01-09 14:23:09
2024-01-09 14:21:56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2023-11-02 10:15:16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