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结合聊城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全市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将适时开展防雹、增雨作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聊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2024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具体时间视需求和天气条件而定)。
二、作业装备:“三七”高炮、“BL-1”型火箭。
三、作业地点及影响范围:东昌府区(闫寺街道、梁水镇、郑家、斗虎屯、沙镇、广平),度假区(李海务街道),高新区(许营),阳谷(安乐、定水、阿城、阎楼、西湖、十五里园、寿张、张秋),莘县(朝城、莘亭、大王寨、魏庄、董杜庄、王庄、古云、王奉、莘县气象局),茌平(菜屯、贾寨、冯官屯、韩屯、博平、杜郎口、乐平铺),东阿(刘集、高集),冠县(柳林、甘官屯、贾镇、斜店、东古城、北馆陶),高唐(梁村、姜店、固河、琉璃寺、赵寨子、三十里铺、尹集、清平),临清(八岔路、松林、老赵庄、青年路街道)。
作业安全影响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四、注意事项:
1.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
2.若发现未爆炸的人雨弹弹丸或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拾取,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置。
3.对违反公告内容,拾取后因自行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引起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市、县人影办联系方式:
聊城市 8573812
临 清 2419755
冠 县 5289856
阳 谷 6365971
莘 县 7311121
高 唐 3971005
茌 平 4678329
东 阿 3450121
特此公告。
聊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2024-01-04 1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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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9:38:47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2023-11-02 1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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