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至21日,聊城人社、卫健、妇儿工委、总工会等6部门转发《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通知要求,聊城非文艺、体育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禁止使用童工,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是一份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的文本。这个制度文本在“招录管理”中明确显示,用人单位为非文艺、体育单位,应公开承诺工作场所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工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不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更不能以勤工俭学、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不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招用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依法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同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等。
记者 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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