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桐)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汽车消费市场,我市启动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3月10日上午,启动仪式在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门前举行。
此次活动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消费券发放总金额为1000万元,申领资金达到上限后,活动同步结束。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牌时间不迟于2023年4月30日的,均可参与活动。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只要手机GPS定位在聊城的消费者均可申领,每位购车人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消费券,数量有限,以首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序,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发放标准是,购置新能源乘用车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燃油乘用车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在我市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使用,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详细的申领、核销使用办法,资金余额等信息可及时关注聊城商务公众号查询。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消费载体升级、市场扩容,进一步完善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全力助推市场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深入拓展消费促进活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建设‘六个新聊城’注入新动能!”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强表示。
2023-04-18 09:17:34
2023-04-18 09:12:24
2023-04-18 09:11:24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日报社/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