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苑莘)记者2月16日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2月15日,我市2023年春运工作圆满结束,期间共发送旅客110.58万人次,比去年有所下降。
2023年春运自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期间全市春运公路客运运输累计投放客运车辆3.7万辆次,开行客车6.88万班次,发送旅客110.58万人次,较2022年122.84万人次下降9.98%;铁路日均发送列车91列,较2022年增长12.3%,发送旅客26万人次,较2022年增长45%,其中单日最高峰为2月11日(正月二十一),发送旅客1.19万人次。
春运期间,我市各部门精心组织,抓好春运安全生产防范,有效防范应对恶劣天气,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积极引导出行人员错峰有序流动,确保我市春运期间人流物流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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