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晨
运动健身卡、美发美容卡、餐饮娱乐卡……翻开钱包,各色各样的预付卡映入眼帘。这种单用途预付卡消费业务对便捷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可否认,消费者也会遇到退款难、商家跑路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性开展《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地方立法,联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到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行业代表、法律专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审核。2月2日,《条例》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将为保障预付消费加一道“安全阀”。日前,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了解《条例》中有哪些值得消费者、商家关注的亮点。
何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有哪些常见纠纷?
正确理解什么是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对于消费者、经营者来说很有必要。
《条例》中明确说明:本条例所称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发行的,供消费者按照约定,在经营者乃至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和虚拟凭证。实体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载体;虚拟凭证包括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以及其他约定信息等载体。
“预付卡分为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孟宪东告诉记者,前者由专营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使用,由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后者由商业主体发行,涉及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商业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方面,常见的如健身卡、洗车卡、超市购物卡、校外培训卡等,都属于单用途预付卡。“与多用途预付卡相比,单用途预付卡在市场中的存在范围更广,监管较难,也更易产生纠纷。”
“在立法前期,我们到各县(市、区)进行了广泛调研,发现因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带来的纠纷还真不少。”孟宪东介绍,有的消费者因商家诱导而办卡,还未消费或消费几次后对服务不满意,想要退卡却被拒绝;有的商家因缺乏信用,直接携款跑路;还有商家单方面随意解读服务条款,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近年来,仅市民热线一个渠道,每年都会接收到相关投诉1000余条,这不仅带来了公共资源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和谐。
由此可见,《条例》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新闻上看到市里要出台《条例》,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个好事,以后消费也更加放心了。”2月8日,家住市城区的任洁从媒体上看到《条例》的内容后高兴地说。
减少预付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出台此《条例》的主要目的。围绕这一目的,《条例》设置了不少亮点规定。
建立存管制度,加大预收资金去向监管力度。《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入预收资金存管的经营者,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管账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存管比例将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办法支取。“从以往的相关纠纷案例看,不少商家在前期过度使用预收资金,导致后期经营困难,甚至关门。”孟宪东解释道,建立此项监管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减少类似风险的发生。
明晰权益,要求商家公示预付卡使用规则。《条例》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预付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内容、数量、质量,兑付标准、兑付方式,赠送权益的使用范围、条件,挂失、补办、转让方式,退款渠道、退款规则等内容,明晰消费者享有的权益,避免出现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并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风险警示,主管部门“亮牌吹哨”。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对发卡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缺乏了解。为此,《条例》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搭建多功能的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归集发卡信息,实施风险警示,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便利信息服务,从而使消费者可以迅速查询到相关经营信息,以便及时止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适应市场规律,提高商家活力
地方立法的出台,要尽可能确保公平性,合理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监管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商家的负担,更不是压抑市场,而是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商家的活力。”孟宪东告诉记者,《条例》规定“鼓励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者自愿将其预收资金纳入存管管理”,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的安全。同时,为了鼓励其他经营者自愿接受资金存管,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全市统一的预收资金存管标识,供发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展示。
“当消费者到商家消费时,看到官方颁发的标识,内心更有安全感,这其实是有利于提高商家经营效益的。”孟宪东解释道。
对于以上规定,聊城市区某餐饮企业负责人李涛也表示期待:“我相信,只要商家都能够遵守《条例》中的规定,做到诚信经营,就会得到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认可,大家的生意也会越来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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