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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比例将达20%

来源:大众日报  2025-04-28 1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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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山东“两个医院”建设

  □记 者 黄 鑫 通讯员 马菲菲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使广大群众享有更加安全、便捷、温馨、舒适的生育医疗保健服务,近日,包含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内的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鼓励引导助产医疗机构按照《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展,提出到2025年底,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的比例达到20%;到2027年达到60%;到2029年达到90%;到2030年,生育友好理念在助产医疗机构内深入人心,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措施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要做好全程服务,促进心理健康。通知明确,将积极设立生育评估门诊,开展多学科诊疗、生育力评估与科学备孕指导。将防治孕期和产后抑郁、焦虑作为孕妇学校核心课程,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中常规开展抑郁症筛查。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产后保健,强化新生儿关怀。鼓励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乳腺保健门诊,指导产妇做好母乳喂养和乳房护理。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开展高危新生儿分级评估和分类管理。

  夯实服务基础是强化母婴安全的重要条件。根据通知,我省将严格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院内设置相应领导小组、明确管理部门,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同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诊疗流程,强化院内疑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诊疗及协作机制,与县、市和对应片区省级危重救治中心紧密联系,畅通转诊“绿色通道”,省级救治中心充分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治水平。

  通知提出,要加强新生儿保健,原则上每个高危孕产妇分娩现场均有1名新生儿科(儿科)医师在场保障并开展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服务,儿童保健(儿科)医师负责母婴同室查房。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开展高危新生儿分级评估和分类管理。

  在推动信息赋能、创新服务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山东将推进全程智慧服务,加强产科和产房信息化建设,探索人工智能辅助产科临床诊疗、胎心监护和产程预警等。利用省级“云上妇幼”平台,广泛开展远程培训、指导、会诊和在线转诊。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利用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居家健康监测。鼓励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为有需求的孕产妇和家庭提供上门服务。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医保、价格和控费政策衔接,在确保医保资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将产科、新生儿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中统筹考虑,合理提高产前检查支付标准。

编辑:梁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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