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文件增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营收过千亿元化工园区达10家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到2027年,山东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要达到10家,7家园区进入全国30强,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60%左右,园区营业收入占化工行业比重提高到75%左右,90%以上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按照《意见》,山东将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满足园区规划发展需求,打造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载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管理规范、一体化发展,山东将进一步完善园区内道路、环保、应急、通信工程等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水、电、热、气等公用工程,抓好“百年一遇”防洪防潮、公共管廊、实训基地、特勤消防站、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等设施建设运行,最大限度发挥集约化、规模化优势。同时,支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安全环保水平高、开发面积占比高的园区适当扩容;化工重点监控点将逐步纳入园区,加强并点扩区后统一规范管理。
在完善产业链条方面,《意见》提出,将加强园区企业梯度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协同链式发展。每个园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链条,构建“产业有主导、园区有特色”的发展新格局;支持拥有两个化工园区的县(市、区)对园区进行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按照国家园区管理政策进行规范。同时,将细化园区产业链“一园一图谱”,构建链主企业牵引、配套企业联动、合作平台支撑、政策要素保障的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培育更多“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产业链领航企业。
发挥现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山东将力争创建5个以上高端化工领域省级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聚力关键技术攻关,《意见》提出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园区内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要达到2%左右。支持高端化工产业链打造全省统一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体系,集聚优势资源,推动企业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
据介绍,山东还将加快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与省智慧化工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匹配、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积极创建国家“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山东将“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扎实推进智能化改造方案落实,启动建设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加快数字赋能。
为进一步推动化工行业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严控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同时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推动园区内劳动密集型和产业链关联度低的非化工生产企业逐步迁出或转产。山东还将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化工企业深入对接,吸引世界500强等知名化工企业落户园区发展。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山东将把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园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定期对园区进行综合考核,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园区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提请省政府取消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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