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关于聊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任免和调整的通知。市委书记李长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波宣读了省委有关通知。省委批准,刘元朝同志任聊城市委委员、常委和市纪委书记;姜传政同志不再担任聊城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李长萍指出,这次对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是省委、省纪委着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大局和我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经过通盘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后作出的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对我市干部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
李长萍强调,要讲政治、守初心,做政治坚定的“排头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政治建设,注重理论武装,强化政治监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讲担当、善作为,做护航发展的“挑担者”。始终坚持把服务聊城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锚定建设“六个新聊城”奋斗目标,聚焦现代化强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讲能力、转作风,做干净有为的“打铁人”。深入践行市委“三提三敢”要求,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
刘元朝作了表态讲话,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省委决定,一定竭尽全力做好工作,绝不辜负省委和市委的信任。
记者 李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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