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晨)3月2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提到,我市将建设预付卡协同服务平台,对外公示纳入监管范围的商家各类经营信息。此举旨在让消费者实时查询,做出理性判断,以便有效防止预付式消费领域“卷款跑路”等问题的发生。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付式消费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经营方式。但是,部分商家存在服务不到位、“卷款跑路”等行为,常有消费者进行投诉举报。
为有力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将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预付卡协同服务平台。平台具备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等功能,同时归集有关预付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存管等信息,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便利化信息服务。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风险情形的经营者实施风险警示,风险警示信息在协同服务平台向消费者公示,从而使消费者可以随时查询到相关经营信息,以便及时止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有助于督促经营者及时消除风险情形。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拟成立工作专班,拟定工作进度推进时间节点,力争2023年底前基本确定平台内各模块功能,于2024年6月底前实行部分行业上线试运行,同时,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领域预付卡书面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平台的建设,将为我市预付式消费市场加上“安全阀”,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04-26 10:16:13
2024-04-26 09:59:47
2024-04-26 09:40:02
2024-01-26 09:11:53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