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事情虽已过去四五个月,但提起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华(化名)依然连连称赞。“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小事,但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聊城中院的办案人员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12月20日,赵华感慨地说。
赵华在一小区买了套房子,交房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房子感觉有点儿矮。赵华拿尺子一量,高2.9米,他找出购房合同,里面清楚地写着层高3米。
问了问其他业主,赵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130多户业主的房子都存在这一问题:“整整10厘米的高度凭空不见了,必须讨个说法。”
他们找到开发商后,开发商承认了这一问题,也同意赔钱,但是赔偿金额远达不到业主的要求。一次谈判时,开发商甚至放言:“就这些钱,爱要不要。”
开发商的态度让业主非常气愤:“难道没人能管得了你?”30多户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其他100户业主等待法院裁判,根据裁判情况来决定如何诉讼。一审法院在审理中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都不接受对方的条件。一审酌定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部分损失,业主不服,提出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后,业主和开发商均通过各种方式向聊城中院表达了意见和理由。但是,由于商品房层高差没有统一赔偿标准,双方矛盾越来越激化。开发商说业主漫天要价,就是想趁机捞一笔;业主说开发商不拿业主当回事,就是在欺负人。
聊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新英说,当时,如果案件一判了之,虽然可以结案,但既不符合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业主的实际问题也得不到解决,还容易影响社会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多次会商案件,确定调解方案,并先后开展了10余次调解。
“办案人员的辛苦,我们看在眼里,也让我们感受到,有了不平事,是有人管,是有地方说理的。”赵华说。
案件历经1个多月的艰苦调解,4次变更调解方案。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8月22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总计60余万元的赔偿款汇至业主账户。
李新英说,该案的成功调解,化解了30多户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更重要的是,将未起诉但争议相同的100户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把时针往回拨,今年初,聊城中院启动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说,之所以要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让全院干警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我们要通过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调解的每一桩纠纷,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坚持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案件可以是冷冰冰的,但办案人员不能是冷冰冰的。“他就像大哥哥一样苦口婆心地劝我。”任宇(化名)说。
任宇说的,是聊城中院执行干警贾忠波。任宇由于未及时偿还多笔贷款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但不知何故,他连电话也不接,玩起了失踪。贾忠波便每天给任宇发微信,既告诉他欠债还钱的道理,也告知他逾期不还的后果,还对他说:“你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有困难可以跟我讲,看我能不能帮你。”贾忠波的耐心打动了任宇,任宇开始按期归还贷款。
群众的事没有小事。“肩负人民重托,当常怀为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常修为民之风。”刘延杰说。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风气为之一新,干警精神为之一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蔚然成风。聊城中院坚持以活动为牵引,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人员走进法院,进一步展现法院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送法五进”活动,紧密结合“双联共建”“三遍访”等活动, 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
聊城中院有个于景涛速裁团队,他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不仅注重公正高效,更着力在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下功夫,力求早一天让群众远离烦心苦恼。
高明(化名)从事油品存货生意,被拖欠了100多万元的货款。“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敷衍我。”高明说,“当时想着要是再要不回来钱,就跟对方拼个鱼死网破。”
于景涛速裁团队接手这一案件后,认为双方有达成和解的可能。法官于景涛先让高明冷静下来:“案子交给我们,肯定全力以赴,你千万不能冲动。”
之后,于景涛找到欠钱的一方——郭某,详细了解了郭某拖欠货款的原因。“别人欠我的钱不给我,我也没钱给他。”郭某不耐烦地说。
于景涛没有生气,耐心地对他释法明理:“别人欠你的钱,不能作为不还高明钱的理由,况且你的公司运营状况还可以。你换位思考一下,换作你是高明,你会怎么办?”于景涛建议郭某不能过度依赖在诉债权等不确定款项,应根据当下盈利情况制订可行还款计划,避免失信导致商誉减值。之后,于景涛又跟高明商量,是否可以对还款时间稍作宽限,或者让郭某分期还款。
经过于景涛的调解,3天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郭某为表示诚意,主动提出以其实控公司名下财产作担保,并对高明答应分期还款表示了感谢。
“聊城中院的法官连口水也没喝,为我的事忙前忙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拯救了我。”高明激动地说。
“在速裁办案中,法官深入查探当事人内心真正诉求,照顾当事人双方所想所念,恰如其分地提出调解建议,从而实现矛盾就地解决。”聊城中院副院长杨璐说。
一声声感激的话语,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是聊城中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最生动的注脚。数据无言,但最有说服力。今年1至11月,全市法院收案79072件,结案76090件,结收比同比上升6.63个百分点,结案率同比上升3.07个百分点,收案同比下降12.45%,收案降幅、执行案件终本率均居全省第一,呈现出结收比、结案率同比上升,收案、存案数量明显下降的有利态势。
刘延杰表示,聊城中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文图片均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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