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欣)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下发通知,决定自8月份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聊城最美司法行政人”选树活动。
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在编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评选出10名“聊城最美司法行政人”。活动期间,在聊城市广播电视台、“聊城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投票通道,进行候选人事迹展播并接受社会投票。组织媒体对 “聊城最美司法行政人”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作为、干事创业,为“六个新聊城”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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