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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正式落地 第一批名单已对外公示

来源:聊城  2022-01-17 1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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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亚杰)1月13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聊城市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经审核,第一批3人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公示。这意味着我市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新政正式落地。

  2021年12月,为进一步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我市制定发布了《聊城市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把2021年1月1日后在市直、省属及以上驻聊用人单位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且在聊城市城区(聊城市二环路内及凤凰工业园、嘉明经济开发区)和工作地城区(指市城区范围外,工作单位所属县级政府驻地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不包含灵活就业人员)列入补贴发放范围。

  按照补贴标准,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学历分级确定。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月,申请人为硕士学历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50元/月,申请人为博士学历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编辑:庞玉伟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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