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县域
数字报
看电视
听广播

您的位置:首页>要闻 > 聊城政情 >

民生实事在身边丨聊城: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1-07 09:32:32
A+A-
分享

  本报讯 (记者 鞠圣娇) 1月5日,聊城市医保局发布《关于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其中提到,我市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2年3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自2023年起不再延长居民医保缴费期。

  根据该通知,自2022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统一为每年的9-12月份。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据了解,2022年度我市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320元。

  未参保登记的群众,可到当地医保部门进行办理,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聊城医保”小程序中的“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功能,在线办理参保登记。因各县(市区)缴费政策不一样,具体缴费方式,群众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实名认证后自助缴费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编辑:庞玉伟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