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洁)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东阿县近日推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备案+租赁登记”模式,有效破解企业开办过程中“住所证明难、材料重复交”的痛点,助力企业快速准入、精准经营。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经营主体通常需要登记其住所或经营场所信息,这是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基本要求之一。东阿县泰悦·翰林苑小区临街商铺的经营者谭相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却因为住所问题犯了难。原来该商铺地址之前已注册登记了一家糕点店的营业执照,且原经营者尚未办理住所变更和注销手续。而且该商铺由于缺乏物理分割,也不属于集中办公区,故不符合“一址多照”的适用形式,因此谭相刚的第一次注册申请未能通过。据商铺产权人卢先生解释,上一任租户已经搬往外地,联系方式已换,多次尝试后均联系不上,原商户主动配合变更或注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眼看装修已经完成,没有营业执照无法正常经营,还每天往里搭着房租水电费,这可愁坏了谭相刚。
在得知谭相刚的困境后,3月24日,东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审批科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卢先生,告知其新推出的优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产权人证明”政策。卢先生在提供了与原商户解除租赁合同的证明后,谭相刚正常提交登记申请,业务顺利办结。“我以为处理起来会很麻烦,没想到不到一天的时间就给解决了,一点也没耽误我的生意,给审批局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点赞!”谭相刚高兴地说。
近年来,东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盯企业所急所需,聚焦群众所求所盼,实行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权属备案+租赁登记”简易办理模式,推出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大幅精简了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有效释放各类场所资源,让广大经营主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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