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政哲) 《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冠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共同举行《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条例》宣传手册和《冠县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为市民讲解了保护古树科普知识。近年来,冠县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编制了“一树一策”保护方案,为全县古树逐一建立古树档案;按照山东省统一规格、样式更换悬挂保护铭牌,并在每棵古树的铭牌上设置二维码“身份证”;与所在单位和法人签订《古树名木养护协议》,落实了“监护人”,实现了古树“病有所医”、管护有人。目前,冠县有三级以上古树36株。冠县将充分利用“林长+警长+N”协同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普及古树名木保护法规和政策,增强公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携手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绿色生态文化,共同守护绿色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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