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尤佳) 日前,东昌府区开展儿童福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审批流程和资金使用,提升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确保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东昌府区民政局对相关儿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确认,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从确认的次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与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的监护人签订《基本生活费监护使用协议》,对领取、使用基本生活费以及儿童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开展儿童福利项目绩效评价,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也为下一年预算安排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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