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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首次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末位淘汰制 今年共压减预算资金4696万元

来源:聊城日报  2024-07-03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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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朱海波 通讯员 张远雷) “冠县商业网点规划编制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未达到预期效果,资金效益不明显,故取消该项目的实施,压减财政资金40万元。”6月30日,冠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贠庆臣告诉记者。

  冠县创新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末位淘汰制,2024年度预算压减资金项目73个,压减金额3037万元;淘汰项目15个,压减金额1424万元;2024年确实难以取消的7个项目,设为保留察看项目,压减金额235万元,由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明确绩效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提升绩效水平和资金效益。

  末位淘汰制适用于县级财政部门每年按计划组织开展的单项政策或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综合绩效评价或针对某一领域资金开展的综合绩效评价及对本级项目以及主管的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的绩效自评,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和非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暂不纳入末位淘汰制实施范围。

  对各类别绩效评价结果排名最后一位的政策或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不再安排下一年度预算;对排名后20%的政策或项目,按照不低于当年预算10%的比例,压减下一年度预算规模,具体压减比例根据问题性质、评价得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确实难以取消或压减的,将下一年度设为保留察看期,由主管的预算部门牵头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县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县级部门单位在开展绩效自评的同时,按照自评得分对政策和项目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作为实施末位淘汰制的依据;县财政部门内部细化科室分工,预算绩效管理科室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县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资金科室对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质量进行抽查复核,预算科按照程序调整或收回预算资金。

  冠县成立由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任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和实施末位淘汰工作,制定印发了《冠县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末位淘汰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工作机制、末位淘汰制适用情形、部门职责分工、结果应用等,为做好末位淘汰工作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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