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旭光)1月28日,记者从临清市委统战部了解到,近日,国家民委下发《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山东省共有3个县市区入选,临清市名列其中。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激发了全社会共同团结奋斗、共创美好生活的热情。为激励先进、强化示范引领,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临清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立足本地域特色、风俗民情和发展基础,着力打造“运河同心·石榴红”系列特色品牌,使红石榴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建设“民族团结”主题广场13个,开通“民族团结号”公交线路5条,在新媒体平台开办“红石榴”专栏7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基地——运河文化产业园获评4A级景区,实现文化传承和旅游发展双赢;打造“红石榴班组”“红石榴基金”“红石榴文化”,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企业核心文化,大力实施“民族企业提档升级、民族镇村产业振兴、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三大工程,助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加深,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了多民族和谐共居、相互交融、协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临清市将以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新起点,再接再厉,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探索更多经验、争取更大成绩,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临清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023-04-06 0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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