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县域
数字报
看电视
听广播

您的位置:首页>县域 > 高唐 >

高唐县实施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来源:聊城日报  2024-09-25 10:10:06
A+A-
分享

  本报讯 (记者 邹辉 通讯员 张丽媛) “现在办取水许可证只需要填写一张书面承诺,既不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也不需要评审,真是省了不少事儿!”9月23日,山东同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树蕾深有感触地说。日前,高唐县通过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赢得了企业群众广泛好评。

  据介绍,高唐县在区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了取水许可“承诺制”审批,企业仅需提交申请书和承诺书,无需再编制复杂的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材料缩减80%,办理环节缩短90%,在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极大缩短了审批周期。以取水许可审批为例,承诺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30个工作日),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当场即可出具审批意见,实现了“承诺即批复”。该举措不仅为企业开工投产节省了时间,也为企业抢占市场先机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同时,高唐县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构建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的审管互动信息交流制度,完善告知承诺制审批监管衔接机制,确保企业承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