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邹辉 通讯员 张丽媛) “现在办取水许可证只需要填写一张书面承诺,既不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也不需要评审,真是省了不少事儿!”9月23日,山东同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树蕾深有感触地说。日前,高唐县通过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赢得了企业群众广泛好评。
据介绍,高唐县在区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了取水许可“承诺制”审批,企业仅需提交申请书和承诺书,无需再编制复杂的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材料缩减80%,办理环节缩短90%,在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极大缩短了审批周期。以取水许可审批为例,承诺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30个工作日),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当场即可出具审批意见,实现了“承诺即批复”。该举措不仅为企业开工投产节省了时间,也为企业抢占市场先机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同时,高唐县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构建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的审管互动信息交流制度,完善告知承诺制审批监管衔接机制,确保企业承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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