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承斌) “我们小区楼道有人占用公共空间摆放私人物品,能帮忙解决下吗?”7月27日,开发区精诚中央华府业主盛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同层住户在楼道公共区域摆放个人鞋架,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他向小区物业及有关部门反映后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希望本报协助解决。
7月27日,记者就此联系了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盛先生此前曾经反映过该问题,他们也尝试进行了协调解决,但上述住户不愿撤掉鞋架,而小区物业又没有强制执行权力,所以未能推动问题解决。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乱堆乱放杂物、停放车辆等方式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破坏消防设施;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堆放杂物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指导、监督业主和物业依法履行义务,调处纠纷。盛先生所反映问题可根据上述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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