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鞠圣娇
生活中,我们常用“要好”来形容一个人在某些方面的标准比较高,比如一个人穿衣服板正、帅气,或者处理某些事情很周到、事办得很漂亮。但有些人生活中很“要好”,工作中却马马虎虎,满足于完成就行,有时距离工作要求还差一些,也不愿意再努力一把。
这种不“要好”的态度,导致工作虽然完成了,但总是存在小瑕疵。比如,有的人写完一篇文章,看上去结构正确、内容完整,但不时出现的错别字和病句却影响着阅读体验,这就像米饭里混进了沙子,虽能填饱肚子,却也需要费劲挑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他人为其返工,才能确保工作质量。时间一长,这种人虽然因为偷懒而“受益”,但却为他人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
为什么有些人看着很利索,工作中却不“要好”?出现这种情况,不只取决于个人因素。有时,安排的工作没有明确标准,领到工作的人不知道该完成到什么程度,只能凭着个人认知和能力应付工作;有时,对工作考核过于松散,安排工作时雷声大、验收工作时雨点小,当这种情况成为常态,大家就不自觉降低了要求。个人因素上,有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降低了标准,或者是工作任务太重,无法实现每项工作都高标准完成。有的人,本身能力有限,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也很难取得突破。有的人,看到他人低标准对待工作依然不受批评时,便放松要求,久而久之,就失去了认真工作的能力。还有人仅仅把工作当成赚钱的工具,不愿意为工作付出精力和时间,逐渐消磨了个人意志。
要让人人都追求“要好”,还需要对症下药。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既要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办事能力,也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摆正工作态度,使大家认识到工作做到位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另一方面,要建立制度,既要明确工作完成的时限、标准,让大家有努力的方向,也要认真对待工作效果,明确奖惩制度。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对待工作的人,要实施问责,既能有效止损、激励担当,也能肃清风气。对于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表扬,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愿意为工作付出精力。
工作中的“要好”并不等于内卷,也不等于只做表面文章。有人坚持不必为工作费心劳神,认为无需为了工作较真。殊不知,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一旦有了错误的认识,就可能反作用于实践,最终影响工作效果。有人认为工作只要成绩好看,就算完成任务,但这种“面子”工程终究是无根浮萍,经不起深究,最终影响工作大局。
当前,我市多项工作都进入了攻坚期,只抱着完成工作的态度,对做好工作是无益的。只有对工作严格要求、提高标准,才能实现从完成工作到做好工作的转变,进一步做到“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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