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复苏回暖,经研究决定,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我市拟发放一批汽车消费券,用于支持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
活动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12日(以发票时间为准),申领资金达到上限后,活动同步结束。申领方式:消费者先买车,后通过“云闪付”App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消费券至个人云闪付红包。
汽车消费券数量有限,以初次成功上传资料时间为序,抢完为止。申领时间、流程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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