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军豪
“地租要回来了,我们也就心安了。”3月15日,高唐老人孙东(化名)对记者说。
一村烟火,最重是乡情;一方乡邻,最暖是心安。不久前,高唐县人民法院汇鑫人民法庭在诉前财产保全阶段以法理交融、乡情感召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同村人”土地租赁纠纷,帮助孙某等9位平均年龄达70岁的老人追回被拖欠一年的地租18000余元。
“土地是咱的命根子,哪能租地不给钱呢,况且我们都这么大年纪了!”年近八旬的孙东提起这事,眉头紧皱。
村民李元(化名)租赁村中孙某等9位老人的土地搞起了种植,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最终拖欠了9人一年的租金。9位老人大多体弱多病,有的常年用药,有的依靠租金贴补生活……老人多次催要,李元依然无动于衷。
“咱找个地方说理去!”无奈之下,老人相约到汇鑫法庭讨个说法。
法官助理小阚耐心听取老人们的诉求后,发现该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多名农民切身利益,且正值春耕关键期,租金能否及时到账直接影响农户生产生活。考虑到这些问题,小阚及时向庭长汇报,征得老人们同意后,决定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前,先做一次调解工作。
小阚迅速联系李元,一方面告知其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经营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既讲清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又以乡情为纽带唤醒当事人责任感。通过多次沟通,李元最终同意筹款履行义务,想方设法凑齐了地租,在法官见证下交到老人手中。
此外,李元还真诚向老人道歉,并取得了老人的谅解。
一纸保全,护住的是农民的希望;一场调解,守住的是乡土的情谊。此案的顺利解决,实现了以“乡情+法理”破局,既解了老人的烦心事,又护住了乡土人情,让司法温度浸润田间屋檐。
“为群众办实事,感谢咱的好法官!” 老人迟到一年的地租要回来了,也就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该案是高唐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高唐人民法院将始终站在人民立场,把“小案精办、难案巧办”理念融入每一个司法环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和谐之花绽放在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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