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辉 通讯员 钱震)12月6日,记者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在调解消费纠纷领域持续发力,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路径,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91件,调解成功1042件,调解成功率74.91%,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6.97万元。
延伸消保工作触角,勇担消费维权责任。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进一步规范多渠道消费投诉受理、调解流程,建立多渠道消费争议统一调解工作机制,将消费纠纷调解的工作范围由原来仅受理向消协进行投诉的消费纠纷,扩展至受理并调解聊城市本级收到的所有12345市民热线、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及来信来函、来电、来访等多渠道的消费纠纷,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调解作用,高效处置消费纠纷。
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倾力打造“消费者之家”。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在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市消协专门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并先后制定《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工作守则》《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工作流程》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程序。今年以来,市消协已调解各类消费纠纷249件,达成和解218件,调解成功率87.55%。
高效处置涉外消费纠纷,优化外资外贸环境。今年,市消协接到来自伊朗、巴基斯坦、阿富汗、秘鲁、缅甸等国家的消费者投诉,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钢材领域。鉴于我市钢材市场主要集中在开发区及高新区,市消协与当地市场监管、消保等部门建立涉外钢材交易纠纷联动处理机制,累计为11位外国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莘县消协与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会商机制,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研讨和论证,邀请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参与会商,共同提高线索研判和处置能力,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信息互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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