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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法主业 夯实执法根基——聊城市应急管理局高质量执法关键词解读

来源:聊城日报  2024-12-04 0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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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张目伦

  “‘现场执法教学’的培训方式模式新、效果好,将枯燥的标准禁令和生产现场有机结合起来,既形象又直观,让人很快就能记住。”11月26日,说起近期参加的培训,开发区应急管理处执法人员王立洋深有感触。

  今年以来,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聚焦综合行政执法主责主业,紧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案一审一会商”案件办理制度,不断提效能、重服务,通过执法手段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目前,我市仅工贸领域5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就有3000余家,具有典型的点多、面广、线长、规模小等特点,安全风险高,为执法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为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制发了《聊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从执法装备、执法流程、执法用语、执法档案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

  与此同时,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分行业编制了《可视化执法手册》,实现执法标准及执法程序形象化、可视化。在此基础上,该局摒弃了以往课堂教学的执法培训方式,选取重点行业领域,聘请安全专家带领执法人员现场介绍常见设备设施,讲解隐患高发环节,立体化、多方面地展示课堂上接触不到、了解不深的设备设施检查要素。

  一案一审一会商

  为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了“一案一审一会商”案件办理制度,实现对行政处罚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一审”是指所有案件在立案前需要经过法制监督科室或法制员审核。该局出台了《聊城市应急管理法制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县(市、区)选拔1—2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高的执法骨干担任法制监督员,负责执法案件内审和执法行为内部监督。“一会商”是指在下达处罚告知书前必须经过集体会商。

  “一案一审一会商”案件办理制度的实施,提升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一案一审一会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宋晓旭介绍。

  执法+服务

  为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出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该局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新模式,通过公开执法清单等方式,做好事前“传道”;通过推进“现场执法+现场培训”模式,做好事中“授业”;通过约谈、定期回访、重点帮扶等方式,做好事后“解惑”。

  为培养安全生产“守法人”,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执法检查“三必谈”。“三必谈”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先送法”的方式,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代表等三个层面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让常态化执法检查发挥教育提醒作用。该局还抽调执法骨干组建“党员安全生产服务队”,利用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式”执法活动。

  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恒业表示,全市应急执法队伍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两项重点任务,严执法、优服务,继续以高质量执法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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