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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阳谷县人民法院破解“执行不能”困局

来源:聊城日报  2024-11-25 1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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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李博晖

  近日,两位行动不便的老人来到阳谷县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不为私利 为民执法”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保山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

  2012年5月,林某某因生意需要向翟某某借款10000元,承诺一年内还清。但到期后,林某某未按时归还。2015年,翟某某向阳谷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林某某归还翟某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某不履行还款义务,翟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林某某的财产线索,但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干警前往林某某住地实地走访,得知林某某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当执行干警找到林某某时,林某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其自身经济条件困难,现又出了交通事故,暂时无法偿还欠款,致使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局。经征询申请执行人翟某某意见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该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执行活动。按照工作部署,执行法官研究案情后决定再次深入调查寻找被执行人林某某。8月,执行干警再次找到林某某,发现因前期车祸导致其双腿残疾,暂时无法劳作。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既要保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活生存情况。基于此,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希望能找到折中的方案,妥善解决该案件。

  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一边向被执行人林某某耐心释法明理,一边积极与申请执行人翟某某协商,寻求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优解”。于是,执行法官制定执行和解工作方案,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最终,翟某某接受林某某的诚意,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翟某某自愿放弃利息,林某某多方筹款后偿还借款。至此,该案案结事了,终本案件顺利出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阳谷县人民法院以“终本清仓”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倾尽各种执行措施,执结多件“陈年案”“骨头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金岭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深入落实“终本清仓”专项执行活动部署要求,对终本案件细致梳理、认真排查,全力以赴减存量、控增量,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努力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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