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县域
数字报
看电视
听广播

您的位置:首页>部门 > 法治 >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莘县发布打击低俗恶俗婚闹行为的公告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4-10-31 10:00:51
A+A-
分享

莘县关于打击低俗恶俗婚闹行为的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婚闹作为一项传统的庆祝仪式,本应该为新人带来欢乐和喜庆。然而,一些人却滥用了这一习俗,从蓄意整蛊到低俗恶趣,甚至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强烈呼吁坚决杜绝各类低俗恶俗婚闹现象的发生。为弘扬文明新风、树立新型婚俗观、共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尊严,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下列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一、禁止对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及其他人员实施脱衣裤、套锁链或进行捆绑殴打、扔鸡蛋、喷灭火粉、掐拧拖拽等侮辱、伤害行为;

  二、禁止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等;

  三、禁止强行亲吻、搂抱或以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或其他人员;

  四、禁止在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喜公公喜婆婆及其他人员身上抛撒、涂抹异物:如墨水、油漆、面粉等;

  五、禁止强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喜公公喜婆婆或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进行低俗或有辱人格表演;

  六、禁止在公共场所聚众追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七、禁止过度劝酒、酗酒招惹事端;

  八、禁止污言秽语、出现低俗行为;

  九、禁止蓄意录制剪辑制作低俗恶俗婚闹视频、图片、文字等并通过网络进行散布、传播;

  十、禁止其他违背公序良俗或带有危险性的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我们在此特别明确指出,婚闹不应该成为伤害和侮辱他人的工具。对于在婚闹中不听劝阻,侮辱他人人格、伤害他人身体、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全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增强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让婚礼回归温馨浪漫,让“闹喜”回归文明祝福!

  举报电话:

  莘县文明办 7127655

  莘县公安局 110

  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

  莘县文明办

  莘县县委网信办

  莘县公安局

  莘县民政局

  共青团莘县县委

  莘县妇联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