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李言辉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近年来,莘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书写环境资源审判优异答卷,助力辖区生态环境“颜值”和群众“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扛牢责任,打好环资审判“主动仗”
为健全工作体系,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在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由行政庭负责集中管辖重点生态区域以外的环资案件。主要管辖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模式。组建专门环资审判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来自行政庭、民庭、刑庭、派出法庭的6名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为环资审判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稳定的审判队伍。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采取公开审判、集中宣判等形式,审理一批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类型的案件,通过公正裁判回应群众期待。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89件,结案81件,审限内结案率98.75%,居全市第二位,平均结案时间41.89天,居全市第一位,案件质效位居全市前列。
协调联动,扩大环资治理“朋友圈”
近日,该院联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座谈会。会上,法院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选取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明确今后环保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守护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到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服务活动;与县黄河河务局座谈,探讨交流涉黄河环境资源案件的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巡回审判、司法修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该院联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教育、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丰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内容,让司法实践和企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形成良性互动,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创新方式,寻求环资修复“最优解”
近日,该院在审理两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义务,并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徒骇河放生3万余尾鱼苗,以“放鱼养水”的形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真正做到了惩治犯罪、保护环境、赔偿损失“一判三赢”。
环境资源类案件不能一判了之,生态环境修复才是终极目标。既要让违法者受到惩罚,又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其中,替代性修复是环境资源类案件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为此,该院深入推进修复性司法,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坚决用法治力量守护莘县的“碧水蓝天”。积极探索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和审判结果执行机制,使被告人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劳务代偿”“补种复绿”“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等多种方式承担责任。
延伸职能,唱响环资保护“主旋律”
近日,该院邀请莘县新城高中40余名师生旁听了一起环境资源案件的庭审全过程,让学生们体验了真实的环资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法治教育课。
该院坚持灵活运用现场普法、新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环资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环资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多元协作,不断夯实环资审判工作,办好生态环境“小案件”,撬动绿水青山“大民生”,让绿色成为莘县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以法治之力推动美丽莘县建设不断发展。
2024-10-24 14:34:50
2024-10-24 14:32:59
2024-10-24 14:32:40
2024-01-26 09:11:53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