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山东北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焊接工序正在生产,三处焊接点位产生的废气未采取处理措施,造成焊烟无组织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6875万元。
案例二、聊城佳弘无纺布有限公司:2024年5月1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在运行,上料、成网工序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未按照规定设置采样监测平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6875万元。
案例三、聊城市锐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和环评手续批准废塑料分选线安装两套塑料破碎机,2024年6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废塑料分选线为两台塑料破碎机和一台滚筒式球磨机,滚筒式球磨机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与排污许可证和环评手续不符。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2148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履行主体责任,重视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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