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强 高嵩 通讯员 刘鹏)“幸好你们紧急止付,不然我这18万余元就打水漂了……”7月20日,莘县个体商户张先生激动地对办案民警说。
7月11日,莘县公安局河店派出所接到个体商户张先生报警,称其被骗18万余元。
经办案民警了解,受害人张先生当日上午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对方自称是“消防队政委”,因消防队院内有7000平方米的路面被压坏,需要进行修补。张先生对其报价后,该男子约张先生下午去消防队见面洽谈。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该“消防队政委”再次打电话给张先生,称还急需一批救生气垫,在得知张先生那里没有所需规格的产品后,便主动告知张先生可在经销商“刘经理”处购买。
为了拿到这个业务,张先生随即联系了所谓的“刘经理”,并就采购及配送事宜与“消防队政委”“刘经理”进行了沟通,约定按照每台12200元的价格,采购15台,共计183000元,由“消防队”支付该费用。
随后,该“消防队政委”称,要等到下午3时财务才能转账付款,让张先生帮忙先行垫付货款。于是,被“大订单”冲昏头脑的张先生立即从朋友处借款183000元,向“刘经理”转账支付了货款。
转账后,张先生的朋友问其借款的原因,张先生如实告知,其朋友怀疑张先生遭遇了诈骗,提醒张先生报警。
接警后,为最大程度挽回张先生的经济损失,河店派出所联合县局反诈中心迅速启动紧急止付机制,第一时间对涉案账号进行冻结止付。目前,因工作开展及时,张先生被骗的183000元已全部被追回。
莘县警方提醒广大居民,如遇陌生人以单位名义采购物资,且需要先打款垫资,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如果被骗,可拨打110立即报警。
2024-07-23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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