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张晓惠
“原来调整工作岗位也是变更劳动合同,这个案子真是给我们好好上了一课,我们以后要更加注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7月2日,一公司负责人对妇联工作人员和仲裁员说。
原来,不久前,该公司调整了一女性员工的工作岗位,但该员工处在哺乳期,双方产生了争议。聊城市妇联工作人员和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仲裁员积极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
为进一步畅通女职工维权渠道,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服务站),专门负责处理涉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对此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处、优先审结,为广大女职工权益保护保驾护航。2022年成立以来,共调处涉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70%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
女职工维权仲裁庭全部由女性仲裁员、女性书记员担任,这样一来,有利于消除女职工维权时的紧张和顾虑,让其可以清晰表达诉求。女职工维权仲裁庭设有临时母婴室,同时聘请妇联调解经验丰富,熟悉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的人员及妇联维权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共同开展涉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工作。从立案接待到结案回访,实行全过程个性化服务。这一专属仲裁庭,从调解矛盾、化解心结再到审理案件,都始于法、融于情,全方位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女职工维权仲裁庭对女职工“三期”案件和符合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速裁机制,减少立案审批时限,从宽立案审查条件。全面实行“要素式”办案模式开庭,减少要素梳理项目,缩短开庭审理时间,提高女职工庭审效率。对于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根据案件需要,优先安排妇联或调解室女性调解员提前介入处理。对于双方无法调解的案件,立即转入女职工维权仲裁庭,确保快速审结。
在做好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同时,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不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仲心为民在行动”“青年仲裁员联系企业”“针对性普法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劳动维权意识。配合运用仲裁建议书等方式,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自觉落实女职工保护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内部协商和协商回应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自觉保障女职工享受公平待遇的氛围,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和谐用工环境,从源头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市妇联举办了女职工维权仲裁庭审开放日活动,10家用工企业的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中,与会人员参观了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人社+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等,并现场观摩了仲裁庭审,了解仲裁庭审流程、庭审规范和出庭应诉常识。企业负责人还就试用期约定、就业补贴、竞业限制、工伤医疗期等问题进行了提问,仲裁员从法律法规及案例实践等方面进行了解答,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协商和协商回应制度,健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排查、预警机制。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于建利说,女职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依托女职工维权仲裁庭,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保护力度,提升女职工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女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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