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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人民法院 奋战5小时强制执行一宗设备

来源:聊城晚报  2024-06-28 1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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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希玉 李博晖)6月21日,阳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保山带领20余名执行干警,在2名人民陪执员的见证下,按照预定执行方案和分工安排,经过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强制执行一宗机械设备,并当场交付给买受人。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2年8月,王某岭向司某雷借款27.3万元,司某安、王某博等4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王某岭并未如期偿还债务,司某雷将其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司某安支付给王某岭10万元,司某雷明确提出不再要求司某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阳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岭偿还司某雷借款17.3万元及利息,王某博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司某安、王某博等4人承担还款责任后,依法享有向王某岭追偿的权利。司某安追偿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岭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赔偿义务。为逃避执行,王某岭躲至外地。鉴于此,为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阳谷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王某岭名下的一宗机械设备并进行拍卖。

  为顺利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6月21日上午8时,阳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来到机械设备所在厂区,警戒小组立刻进行警戒,有效把控现场。王某岭的母亲已年逾七旬,行动不便,且情绪较为激动。针对这种情况,张保山耐心倾听老人倾诉,悉心释法明理,消除其对立情绪。

  在确认一切安全无误后,该院执行干警组织专业开锁公司强行开锁,分为3个小组对涉案厂房内的一宗机械设备进行清点、拆卸、装载。5个小时后,执行干警将设备顺利交付给买受人,并将拍卖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成功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阳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金岭表示:“阳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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