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聊城市骁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4年3月1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对配料、混合搅拌、制备等工序采取封闭式作业,不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7031万元。
案例二、冠县华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3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镀锌工序正在生产,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设施正在运行,镀锌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气未能有效吸收,导致废气外溢。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8437万元。
案例三、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DA001号排气筒颗粒物在线监测采样管道使用棉纱堵塞,该行为属于篡改监测数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处罚,并按程序于2024年4月29日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聊城品林电气有限公司:2024年4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对废气氯化氢、氯乙烯开展自行监测。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9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落实好排污许可制度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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