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洪祥 通讯员 张波) 5月8日,记者从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工作方法,创新打造“和为贵”轻罪治理临检模式,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截至今年3月底,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共适用这一模式办理案件315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43.4%,案件审结率100%。
在“快”上下功夫。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创设配套机制,先后与公安、法院会签《关于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速裁案件专人办理工作办法》等,推动办案流程规范化、精细化,凝聚侦审辩共识。针对危险驾驶、帮信等案件特点,总结类型化关键证据点,针对易出现问题的证据详细分解出12项审查点,提示承办人重点审查,办案时限为24.34天,比全市基层院办案时限减少8.69天。
在“和”上做文章。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追赃挽损,积极为侵财、侵权类案件的被害人追回赃款、引导和解、救助帮扶,2023年以来,累计挽回损失218.1万元。探索“办案+听证+释法”模式,加强释法说理工作,让公开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在办理石某某破坏生产案中,检察官直接在玉米地里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通过承办人现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后,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在“效”上求极致。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愿调处、合法调处、公正调处和注重效果原则,落实“检调对接”机制。在审查王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启动检调对接机制,联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克服会见困难,促成了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当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和解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时,安排嫌疑人一方先将受害人一方实际花费的3至5倍提存至公证处,待案件判决后多退少补,尽全力保障受害人一方的权益。探索公益服务机制,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的办案机制,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就杨某某、耿某某非法狩猎案,让二人以义务劳动代替刑罚,聘任二人为“爱鸟护鸟志愿者”宣传员,向当地百姓宣传珍惜并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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