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在山东省和河北省的界碑前,高唐县调解员协会会长张洪礼与涉案的河北省清河县某机械配件生产企业负责人张经理完成了关键证据的递交和调解协议的签署。
2月23日,高唐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与高唐县调解员协会调解员组成的专案组完成了所有工资的交付。这标志着这起涉及97名农民工、涉案金额36万元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划上休止符。
“我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3月20日,一位农民工感激地说。
时间回溯到两个多月前。
1月6日,高唐县司法服务党代表工作室收到16名农民工的求助,称他们在县内某企业务工,还有两个月工资未结算,企业却一夜之间“消失”了。
高唐县调解员协会根据朱顺等农民工提供的信息,联系到高唐某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表示,他们公司园区内的两个大型车间两年前出租给了河北省清河县某机械配件生产企业。几天前,该企业生产任务完成,经出租方同意后已撤走。朱顺所说的,应该就是这家企业。
王经理表示,他们公司与16名农民工并无劳务关系。
在张洪礼的争取下,出租方高唐某公司提供了之前与该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在该企业的成本核算表上,朱顺等16名农民工的名字和劳务费项目、数额赫然在列。
以此为据,张洪礼连夜与该企业负责人张经理取得联系,通过线上远程调解的方式,双方基本达成调解协议——企业同意支付16名农民工工资近9万元。
就在张洪礼团队认为马上就能结案,准备整理制作调解卷宗时,市民热线又转来一件外市农民工罗浩(化名)诉河北省清河县某机械配件生产企业拖欠工资的案件。通过电话沟通,张洪礼了解到,涉案企业还欠罗浩等其他农民工的工资。
问题上报后,高唐县司法服务党代表工作室迅速联系高唐县人民法院,协调专业法官指导。专业法官与调解员组成专案组,并制定调解方案。经核实,被欠薪的农民工共97名,除了上述16名农民工的9万元工资外,还有81名农民工被欠工资27万元。
经过专案组调解,涉案企业负责人张经理表示愿意提供一份带有公章、法人签名的完整的劳务工资表。张洪礼与其约定,1月22日,两人在山东、河北两省交界处见面,签署调解协议。
见面后,张经理坦言,他们公司资金周转不畅,不少应收账款“漂在外边”,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履行调解协议。
针对这一问题,专案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将该企业应收账款抵消工资债务的调解方案。也就是说,专案组要通过调解,收回此机械配件生产企业的预期账款,用于偿还农民工工资。
高唐县司法服务党代表工作室联合高唐县人民法院、高唐县人社局,与河北省清河县某机械配件生产企业的两家欠款企业取得联系,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了两家应付账款企业代付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
“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逐一跟进。”案子了结后,张洪礼感慨万千,“每解决一起纠纷,群众表示满意后,我都有一种很强的成就感,也更加深刻认识到一名党员的职责与使命。”
如今,高唐县已探索出一条新路径——党建引领+多元调解,让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记者 马永伟 通讯员 赵晓翠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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