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缺失,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等。
根据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1.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2.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3.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据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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