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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宣告进乡村 普法教育零距离

来源:聊城日报  2024-01-17 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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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兆峰) “老张,你的手臂好些了吗?国家拨付的1万元司法救助金正在办理发放手续。”1月11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庞燕来到梁村镇张某居住地,公开宣告《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开展普法教育,解读案例。

  据悉,2019年11月,张某受雇于宋某,在建设某公司厂房施工中,左手受伤,造成左手臂劳动能力受损,而宋某拒绝赔偿医疗费。无奈,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宋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4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依据协议宋某应赔偿张某医疗费3.6万元,而宋某在赔偿6000元后,拒绝赔偿剩余款项。后经法院三次强制执行,终因宋某无执行财产而中止执行。

  因4年来,起诉、调解、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程序效果不明显,张某找到高唐县“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该中心将案件线索移交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调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办案程序,帮助张某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

  1月11日,检察官庞燕在张某居住地公开宣告《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同时完善救助发放手续。并邀请镇党委副书记李红玲和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徐清明共同参与,结合该案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起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

  “我们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搬到群众身边,以检察建议方式参与基层治理,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峰介绍,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将把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作为常态化工作,从机关大院搬到田间地头,让更多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维护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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