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临清市先奥轴承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2日,山东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行动中,该公司轧机工序生产时集气罩未安装且未开启等离子油烟净化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已依法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案例二,刘贵荣钢结构加工部:2023年12月7日,山东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行动中,该钢结构加工部钢结构露天打磨,未配套安装使用除尘设施,钢结构存在露天喷漆行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已依法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松林镇党委对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松南村网格党支部书记2人给予通报批评。
案例三,临清市交通群利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12月7日,山东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行动中,该公司煤炭贮存车间北侧及东侧墙壁墙板存在破损,北侧门口未安装大门,未能做到将煤炭密闭存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已依法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案例四,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0日,山东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行动中,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规范。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依法处罚款4.1093万元,并责令整改。
2024-01-17 10:57:44
2024-01-15 14:04:19
2024-01-15 14:02:36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2023-11-02 10:15:16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