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找熟人、朋友注册网站会员挣个巧钱,没想到却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被公安机关处罚。9月3日,说起自己的糊涂行为,吴铜(化名)流下悔恨的泪水。
8月31日上午,东阿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接到国家反诈中心平台推送的线索称,辖区某村村民吴铜涉嫌出售他人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帮助。
了解情况后,鱼山派出所民警张超、刘鹏飞带领辅警立即展开调查。后来,在东阿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将吴铜依法传唤到鱼山派出所。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吴铜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今年6月份的一天,吴铜浏览某相亲交友网站时,发现一则“注册认证会员便可赚取佣金”的消息,看到这个消息,手头拮据的吴铜动了心。随后,他联系了网站客服,对方称,只要吴铜将注册的真实会员信息截图发给“上家”,就能获利180元。
只需要简单的操作,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挣钱?
对于这个从天而降的“好事儿”,吴铜毫不犹豫地添加了“上家”的微信,之后便按照对方的指引,找到多个朋友注册认证该网站会员。这个过程中,他将注册的具体流程、要求等一一转发给亲朋好友,然后获取他们的手机号码、影像、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悉数发给所谓的“上家”。
就这样,吴铜连续成交了20余单,最终获得赃款3000元。其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实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吴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数据信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也日渐凸显。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
对此,办案民警表示,日常生活中,小部分人为追逐不法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人际关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大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此举极易引发其他犯罪,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根源,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破坏社会和谐。
“作为个人,一定要加强警惕,注意防范,保护好自身信息安全,不要将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给他人,以防被不法人员利用。一旦遇到侵权情况,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张超告诉记者。
警方同时提醒,相关单位、商家等在获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后,一定要监管好,防止外泄;市民个人尽量不要在QQ聊天等网络形式中,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诉陌生人;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识别网站的合法性,避免住址、电话等信息外泄;遇到购物、促销填写相关信息时也应提高警惕。
记者 赵艳君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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