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县域
数字报
看电视
听广播

您的位置:首页>部门 > 健康 >

我市开展夏季药品“大体检” 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有效

来源:聊城晚报  2024-07-11 09:50:46
A+A-
分享

临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药店检查药品销售情况

  本报讯(文/图 记者 邹辉 通讯员 任毅)正值夏季,天气炎热,药品储存陈列养护不当,容易导致药品变质、失效。7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防范高温天气对药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进一步贯彻落实服务型监管药品安全专项行动,规范药品存储养护行为,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夏季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以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防暑降温药品、易吸湿发霉变质药品、冷链运输药品、慢性病治疗药品、生物制品等为重点品种,检查是否按说明书规定的温湿度条件进行储存药品、是否按规定开展中药饮片养护并做好记录、药品购进渠道是否符合规范、网络销售药品是否合法合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强化高温天气药品安全宣传,督促执业药师正确指导群众合理用药,对夏季药品贮藏知识进行宣教,增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确保夏季家庭药品储存符合条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药品经营使用规范、群众用药放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350家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隐患30余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依法处理,确保风险隐患消除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存放家庭用药时,应选择凉爽干燥处,避免药物受热、受日光照射。有的药品保存对温度的要求很高,如治疗胃肠疾病的双歧杆菌制剂、胰岛素以及白蛋白等生物制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此外要经常检查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超过有效期限或变色、松散、潮解,均须停止使用。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