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鞠圣娇) “前几天,我不知怎的,得了面瘫(面神经炎)。大夫诊断后,给办了‘中医日间病房’的手续,可按住院治疗报销,白天治疗,晚上能回家,可以更好地休息。针灸、训练……几轮下来,感觉好多了。”1月14日,在聊城市人民医院脑科医院康复科进行面神经炎治疗的市民张玉(化名)说。她提到的“中医日间病房”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这种“白天在院治疗,晚上回家休息,医保还能报销”的就医新模式,方便了群众,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中医日间病房指符合住院条件且非治疗期间无须在院的,以针灸治疗为主的参保患者,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离院回家的治疗模式。该模式有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中医诊疗优势,缩短患者住院等候和治疗时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我市于2023年11月开始全面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聊医保发〔2023〕50号),对中医日间病房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根据通知,各县(市、区)可将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类科室纳入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
目前,我市确定了21个病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管理,包括腰痛、骨痹、项痹、中风病、耳聋耳鸣、头痛、蛇串疮、骨折、咳嗽等,涉及头面躯体经络病症、内科、外科、妇科等多个种类。在对这些疾病进行诊疗时,患者每天接受的中医特色疗法项目及频次按通知中的《中医特色疗法频次限定表》要求执行。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结算,其中床位费、护理(限三级护理)费按现行标准30%收取。参保人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产生的与本次治疗相关的辅助检查费用,一并纳入该次费用结算,对应在门诊实施的针灸类治疗以及入院前发生的费用,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结算。
中医日间病房充分发挥了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不影响患者工作与生活,极大地方便了患者,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发挥好中医日间病房优势,严格把控医疗质量,丰富日间病房内涵建设,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对中医疗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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