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聊城优品”品牌影响力,打造具有聊城特色的区域公共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聊城优品”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1.作品要围绕聊城区域特色、人文风貌等特点进行构思,塑造“质量为本品牌引领”的目标,体现“聊城优品”自主创新、品质高端、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特征及内涵,提升我市特色产品品牌辨识度、认识度和美誉度。
2.设计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区域公共品牌形象标识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识(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
3.“聊城优品”形象标识(LOGO)要求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
4.作品要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网页、名片、服饰、席卡、PPT模板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等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设计稿应由全彩色版(可采用单色、双色表现,原则上不超过三色)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标识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识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标准色等内容组成,同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说明(300字以内)。
6.设计作品色彩模式为RGB色,大小控制在10M以下,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作品入选后需提供源文件(AI或者CDR矢量图形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
二、征集作品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三、参与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以电子图稿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zlglyjdk@163.com。
2.邮件标题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聊城优品形象标识(LOGO)”。同时报送《“聊城优品”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登记表》(附件),多份作品填写多份表格,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
3.咨询电话:0635—8519823
四、评审和奖励
根据评选规则,报名结束后,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形象标识(LOGO)进行初评,确定5个入围作品进入复评,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进入复评的作品,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将邀请专家评审,确定最终采用的作品。最终采用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入围奖励1000元),并向社会公布。奖励为税前金额。
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因模仿抄袭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2.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4.本次活动最终采用作品归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并拥有该作品著作权、注册权、使用权、修改权、收益权等所有权利。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所有。
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2024-06-06 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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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09:05:46
2024-01-26 09:11:53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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