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唐县将根治欠薪作为品质民生保障攻坚突破行动的重要内容,着眼当前治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坚持关口前移、协同联动,推进治欠工作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模式运行以来,全国根治欠薪反映平台、省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12345”市民热线及现场投诉量较同期下降30%以上,累计调解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230余万元。
一、着眼农民工忧“薪”事,坚持关口前移,筑牢根治欠薪防控屏障
整合资源,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变“尾端治理”为“前端预防”。一是设立“农民工服务专员”,把根治欠薪触角延伸到镇街。充分发挥镇街处置欠薪纠纷“近、快、准”的独特优势,在全县12个镇街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服务专员,即每个镇街明确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辖区农民工服务专员,负责牵头欠薪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在工程项目所在的村(居)配备项目网格员,依托农民工服务专员、网格员,摸清辖区用工底数,排查欠薪问题隐患,及时调处欠薪纠纷,确保将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县共有农民工服务专员16人、网格员84人。二是深化“线上+线下”法律援助服务,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个镇街、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689个村(居)联络点、46名法律顾问组成“即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保证农民工足不出村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法援在线”成为农民工手中的掌中宝。三是深化“温馨人社、温暖万家”服务品牌,打造农民工联合维权中心。整合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多个部门力量,采取集中办公,重新设置流程,一窗受理所有的劳资纠纷案件,进行精准引导和分流。2022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起,均得到迅速处理。
二、聚焦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根治欠薪制度落实
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日常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治欠制度刚性落实。一是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管理专职人员,专职负责农民工实名制工作,对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实名考勤等情况实施台账式管理,保证农民工资按时、足额放到本人手中。住建部门每月对企业实名制管理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不合格企业进行罚款或停工。二是推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高效运转。出台《高唐县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操作指南》,召开全县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实施办法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操作流程。人社部门通过随机检查、加强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等方式,对发现未按比例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5~10万元处罚。县政府和镇街每年分别设立500万元和80万元的政府应急周转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紧急情况下垫付存在支付困难的欠薪企业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三是探索建立重点行业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根据欠薪程度将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守法诚信示范单位,给予联合奖励,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B级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守法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失信单位,对其加强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约束,采取提高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惩戒措施,对企业形成有效震慑。
三、完善常态长效治理体系,推进协同联动,增强根治欠薪工作实效
紧盯欠薪线索处置,优化健全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增强治欠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县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商通报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优化调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卫建、教体、农业农村等建设项目较多的单位,成员单位充实到32个。同时,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查处和督办,推动责任分工更加明晰,形成“政府负总责、人社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防欠治欠工作新局面。二是深化“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和欠薪线索属地调处机制。依托“乡呼县应”平台、12345市民热线、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等平台,健全“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对网格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受理后由平台内部分类处理,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农民工服务专员统筹力量解决;对农民工服务专员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逐级流转,相关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三是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评价排名机制。每年年中、年末,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评比细则对镇街进行评价排名,全方位压紧压实镇街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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